用于化工产品贮存的库房,酸,其危险程度、类别,应符合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GBJ16一87)、《爆1炸物品管理规则》、《关于爆1炸物品管理规则的补充规定》、《关于化工产品安全管理问题座谈会的报告》([61]国经字*21号),以及其它有关专门规范的规定。
(1)用于化工产品贮存的库房,其危险程度、类别,应符合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GBJ16一87)、《爆1炸物品管理规则》、《关于爆1炸物品管理规则的补充规定》、《关于化工产品安全管理问题座谈会的报告》([61]国经字*21号),以及其它有关专门规范的规定。不准随意使用不符合条件的空房贮存。库房有防直接雷和感应雷的装置。
(2)根据化工产品的性质,酸厂,合理确定换气次数,易挥发的、有毒的物品库,要强化通风,保证其成分在空气中的含量符合规定的排放标准。
(3)易燃易爆的化工产品库,电气设备应采用防爆型,地面采用不产生火花、容易冲洗且不渗漏的不燃材料砌筑。
(4)根据化工产品的性质,设置适宜的灭火设备。对灭火剂、灭火器材和灭火方法相抵触的不同化工产品,不能共同混贮。
(5)对雨、雪、风、沙、鸟、虫、蛇、鼠、阳光直射、外来火星等为患因素,应分别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并应做到不潮不暗。
(6)重要的、大型的化工产品仓库,应配置自动监测、自动报警和事故照明设备。
(7)除防冻化工产品外,一般不采暖,贵重化工产品要求恒温贮藏时可设空调设备。
(8)要求隔离存放时,酸销售,隔离层建造坚固不渗不漏。
(9)对放射性物品、剧1毒物品仓库,应根据特殊需要,设置吸收射线的屏蔽层和消除吸收毒物的设施,有足够的安全隔离地带。库房还应该设危险性标志,有阻止无关人员接近的设施。
(10)库房内的货架或垛座应坚固,不晃动碰撞。架与架、垛与垛之间,应有2~3米(m)的通道,架或垛距墙及柱不小于0.7米(m),货架底层或垛座高离地0.3米(m),以便搬运、疏散、通风、防潮和检查。
1、用于冶金及石油工业用于冶金工业和金属加工在冶金工业部门,特别是有色金属的生产过程需要使用酸。例如用电解法精炼铜、锌、镉、镍时,电解液就需要使用酸,某些贵金属的精炼,也需要酸来溶解去夹杂的其他金属。在钢铁工业中进行冷轧、冷拔及冲压加工之前,都必须用酸清除钢铁表面的氧化铁。在轧制薄板、冷拔无缝钢管和其他质量要求较高的钢材,酸公司,都必须每轧一次用酸洗涤一次。
2、用于化纤和印染工业用于化学纤维的生产为人民所熟悉的粘胶丝,它需要使用酸、、的混合液作为粘胶抽丝的凝固浴。每生产1t粘胶纤维,需要消耗酸1.2~1.5t,每生产1t维尼龙短纤维,就要消耗98%酸230kg,每生产1t卡普纶单体,需要用1.6t20%发烟1酸。